1、常驻地如何理解?
常驻地是指出差人员单位所在的市区(设区市)或县(市)域范围,与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相一致。在长省直机关的常驻地为长沙城区,指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乡镇除外)、长沙县城(星沙街道、泉塘街道、湘龙街道范围内),在此区域开展公务活动不属于出差。往返长沙城区至黄花机场不属于出差。
2、出差人员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差旅费如何报销?
出差人员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以下两种情况可以报销差旅费:一是住在自己或亲朋家里的,由出差人员说明情况并经领导批准(批准权限与学校支出管理制度经费审批权限一致,下同),可以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二是到边远地区出差,无法取得住宿费发票的,由出差人员说明情况并提供付费证明,经领导批准,可以在住宿费标准限额内据实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3、午休房费用能否报销?
到常驻地以外出差,当天往返但公务活动超过半天、当天出差目的地涉及两个市县以及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安排午休房或延迟退房,房费按照不超过出差目的地住宿费标准凭据报销,且出差人员应当提供午休房或延迟退房证明(如公务卡、银行卡刷卡时间记录等)和原因说明。
4、经领导批准,工作人员出差提前出发或推迟返程差旅费如何报销?
经单位领导批准,工作人员出差提前出发或推迟返程的,城市间交通费按照不高于直接往返单位和出差目的地规定等级公共交通工具的票价报销,超出部分由个人自理;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按实际出差天数(扣除提前出发和推迟返程的天数)和规定标准予以补助。
5、到常住地以外地区参加会议或培训差旅费如何报销?
分二种情况报销:
(1)工作人员到常住地以外地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学校不报销住宿费,不核补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费。只核补出差往返日的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费补助。
(2) 如确实会议和培训举办单位在培训期间不负担食宿的,可核报住宿费和伙食补助,不核报市内交通费补助。
湖南科技职业学
2019年5月6日